南通海洋牧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詢價公告(第三次)
發(fā)布日期:2023-06-25
南通海洋牧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
詢價文件(第三次)
項目編號:NTGJT-HYMC-YKY-202305-246
根據《南通港通州灣港區(qū)三港池2+1碼頭工程項目海洋生態(tài)補償實施方案》中關于海洋牧場人工魚礁選址研究的安排,以及南通海洋牧場建設需要,現對南通海洋牧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項目進行詢價。具體情況如下:
一、項目名稱
南通海洋牧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第三次)
二、服務內容及服務期限
1.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按有關規(guī)范及采購人要求開展調查、研究,完成南通海洋牧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形成《南通海洋牧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通過專家評審,同時配合采購人開展項目申報工作。
2.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提交的項目預可行性研究通過專家評審、通過市政府的項目決策審議。
三、報價方須知
1.供應商資質要求:
(1)供應商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事業(yè)單位法人資格,提供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2)供應商近5年內承擔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海洋生態(tài)修復相關咨詢服務業(yè)績(提供合同或成果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合同或成果報告均未能體現供應商業(yè)績的,還須提供業(yè)主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3)項目負責人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并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海洋生態(tài)修復相關的咨詢服務項目(提供合同或成果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合同或成果報告中不能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以及擔任的職務的,還須提供業(yè)主出具的證明其所擔任職務的證明材料并加蓋業(yè)主公章)。有供應商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項目負責人近期(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近期(2023年1月—2023年3月)在該單位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標段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否則,其投標均無效。
4.投標文件含資格后審證明材料(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業(yè)績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授權)、投標報價函、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明、業(yè)績及社保證明材料。貴單位加蓋公章。
5.供應商應依照規(guī)定提交各類資格后審證明材料,不再同時提供原件備查或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但中標供應商應做好提交各類資格后審證明材料相應原件的核查準備;采購人核查后發(fā)現虛假或違背承諾的,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6.現場勘察:
(1)采購人不組織供應商對現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考察。如供應商需要,可自行組織現場考察,以便了解現場情況,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資料。采購人對供應商自行組織的現場考察給予必要的協(xié)助?,F場考察的費用由供應商自行負擔。
(2)供應商自行組織現場考察過程中,應對其自身安全負責,如果發(fā)生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采購人概不負責。
7.最高限價及報價方式: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180000元(大寫:壹拾捌萬元整),總價包干、固定總價報價。
8.本次報價應包含服務期內完成所有服務內容(通訊、辦公設備、各類耗材、各種稅費、人工、保險、加班費、專家評審費、會務費、福利、利潤、工商稅金、政策性文件規(guī)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所需要的一切費用。本項目所有費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請各投標供應商在報價時充分考慮各種因素。
五、報價文件構成
1.投標文件封面格式(按照附件1格式填寫);
2.報價函(按照附件2格式填寫);
3.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授權文件(如有授權)(按照附件3格式填寫,加蓋公章);
4.聲明書(按照附件4格式填寫,加蓋公章);
5.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擔過海洋生態(tài)修復相關咨詢服務業(yè)績證明材料(附件5,格式自擬,提供合同復印件或業(yè)主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6.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業(yè)績、社保證明材料(附件6,格式自擬,加蓋公章);
六、報價文件遞交
1.提交的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志
1.1供應商應準備投標文件一式叁份(壹正貳副),蓋章版投標文件電子稿壹份(可用U盤拷貝),正本、副本及電子文件存儲設備統(tǒng)一密封。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1.2投標文件應編制裝訂成冊和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項目名稱”、“采購人”、“供應商”、“投標文件”。
1.3所有投標文件都必須在封袋騎縫處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鑒或其授權代表簽字。
1.4供應商未按上述規(guī)定提交投標文件,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并原封退還給供應商。
2.供應商應于2023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寄送至通州灣示范區(qū)東海大道創(chuàng)智云坊7號樓219;收件人:馮佳慧,電話:18252478128。遞交截止時間后,我公司將不再接受投標文件。
七、成交候選人
1.在全部滿足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統(tǒng)一的價格要素評定最低價,以提出最低報價的報價人作為成交候選人。
2.中標候選人排列規(guī)則順序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若兩家及以上報價相同且為最低價,則由評標委員會按抽簽的方式確定排名。
3.開標時間由詢價方另行通知。
4.本項目相關的詢價文件公告、澄清、修改以及終止公告、成交結果公告等信息均通過南通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hlamec.cn/)”—“信息公開”—“采購信息”模塊或南通港集團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ntgjt.com/)予以公布,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后將向成交供應商發(fā)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正式合同。
5.如有疑問,請撥打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18252478128
聯系人:馮佳慧